方法一:以毒攻毒法。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,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“楊白勞”。如此一來,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。 其實大可不必,俗話說:“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”。編個充分的理由,花言巧語,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,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/她借錢。他/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,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。
方法二:“易貨”置換法。至於那些“揣著明白裝糊塗”的人,往往把錢借給他/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——有去無回。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。不過也沒關係,學會“易貨置換法”准叫他/她防不勝防。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,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。之後,找個最佳時機,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“借”到手。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。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,也不會為時過晚。
方法三:動用武器法。對付那些“滾刀肉”般的欠債人,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。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——訴諸法律。 法律注重證據,畢竟是空口無憑,當白紙黑字的借條存在時,如果借債人不按借據約定支付欠款,法律就是對付上述類型欠債人的最有力的武器。
因此,往外借錢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。首先要考慮對方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能及時還款或無力還款的時候,你們關係損失的程度是否會比金錢損失的多。同時,立下借款字據還是非常必要的,這樣既對你負責,同時也是對你們的友誼和親情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