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如今的人情社會中,相信許多人都有借錢給別人的經歷,特別是借給朋友、親戚等熟人,那麼問題來了,如果把錢借給熟人,他們不還怎麼辦?我們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?
首先是協商,通過委婉的方式以口頭或者短信電話等形式,告知其家人、親屬、朋友、單位領導等。
倘若協商解決不了,可以訴諸法律,在沒有寫任何欠条的情況下,法院一般不會給予立案,寫起訴書必須要有事實與理由,還要有證據,法院才予以立案。倘若當時是匯款於他,你存有當時的匯款單,可以作為證據。再次,就是所謂的取證,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談話過程中,錄音讓他自己說出借的這筆款項以作為證據。
總之,借錢不一定要有借據,但是你要能證明你將錢匯給他是因為他跟你借錢這一事實,法律上這部分要你證明,所以你要先想辦法從電話中把向你借錢的事實錄音下來,或是找個中間人去跟他要錢,如果他向中間人說他欠錢是他跟你之間的事,與中間人無關,那至少中間人可以證明他有口頭承認欠你錢,最後再寫個存證信函給他請他還錢,你再想想能不能讓他主動承認借錢的證據,這樣訴諸法律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