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人
借錢要簽協議,如果老爸向子女開口借錢,子女說沒問題,但要簽署個借錢協定,遇到這種情形你會怎麼想。在美國子女這樣做很合情合理,但在中國要是這樣,就有點不通人情的味道了。還沒跟你們要錢,就是借點錢還要弄個協議,難道怕老爸賴賬?也會很多老爸會這樣想。一般而言,中國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借錢都是口頭協定,大家心知肚明,借多少、啥時候還,那都是看著辦的事。
美國人還真是有點法制觀念,特別在錢財上最好丁是丁、卯是卯。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,17歲的朱莉從上初中就開始利用課餘時間打工,幾年下來攢了3萬多塊錢。朱莉老爸辭掉了工作準備開一家零售店,但缺錢就想向女兒借。朱莉對老爸說,這沒問題,但要簽署一個協定,協定中要規定,當朱莉需要錢時老爸就需償還,而且是連本帶利一起償還。最後父女倆是皆大歡喜,老爸拿到了錢,朱莉也對能幫到老爸而高興,而且這借出去的錢還帶利息,何樂而不為呢?
美國的理財專家通常會提出這樣的建議,對於親朋好友向你借錢,最好的方式是不要借給他們。這多少有點冷血,人家要不是缺錢還會向你借錢嗎,不就是因為缺錢才開口嗎,一下子回絕了多沒情分。但理財專家也有他的理由,一旦借錢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,就有可能在雙方之間產生矛盾,而原來較好的友情或友誼就可能會受到衝擊,人與人之間甚至會反目成仇。在親友之間,如果一方真的需要幫助,而自己又有一定的能力,專家建議較好的方式是向對方贈送一部分所需要的錢,而不要採取借錢給對方的方式。如果真的要借,最好簽下協議書,表明還款的時間期限,以免雙方以後為還錢的事產生不愉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