莎士比亞曾說過:“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,也不要輕易向別人借錢;借錢給別人會讓你人財兩失,向別人
借錢會讓你揮霍無度。”
說到借錢,可以說無人不曾借錢,無人不曾被借。生活在經濟社會,難免會遇到周轉困難的時候,互幫互助理應提倡,但需要指出的是,理性對待借錢不可缺少,既不要輕易將來之不易的金錢借給別人,也不要輕易向別人開口借錢,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民間借貸出現糾紛的情況多種多樣。最常見的是認賬不還錢,有的是確實沒有償還能力,有的有償還能力,但轉移隱匿財產,找各種藉口拒不償還。這種情況下,往往因為債務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,或無法查找其財產線索,導致債權人的債權長時間不能實現,有的甚至最終也不能索回欠款,造成債權人的經濟損失。而對於無法及時清償欠款的情況,訴諸法律的案例呈現增多趨勢,一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,對債務人的損害也是較大的,既給其誠信問題帶來污點,還將面臨債務追償。
如果別人真的發生十萬火急的意外狀況,適時伸出援手是身為朋友義不容辭的舉動。即使這筆錢可能三年五載也要不回來,但這次的付出,對別人來說可能會改變一生的命運,所以應該救急。需要小心的是救窮,如果對方始終多次糾纏你借錢,似乎生活狀況一點也沒有起色。你要先控制住自己氾濫的同情心,要知道,盲目借錢給這類人,不僅不能緩解其窘境,還容易養成其惰性,最終還會使自己人財兩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