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人敢説這一輩子不會破落,不會向朋友借錢以度貧日;也沒有人敢肯定的説朋友借錢我一概不借,因為這麼有“原則”的人還真是世間少有。像
借錢這種你來我往的事好像誰也躲不過去,早晚都要碰到。對此問題,我個人的觀點是普通朋友就算了,找個適當的藉口推脫過去;較好朋友要視借錢多少而定;若是特好的朋友來借,只要手裏有,就一定要借,而且不要與之談任何條件。
有句俗話叫“親兄弟,明算帳”。朋友之間借錢,全憑的是交情。一個剛認識沒兩天的朋友向你借錢,別説你有沒有錢借給他,先説你敢借嗎?説句不好聽的,錢一到手,你還沒聞到味呢,人家連人影都沒了。到那時,你不就成了“叫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”!這類人是堅決不能借,真假也不能借。為避免以後給自己找麻煩,這次全當自己是個冷血好了。較好的朋友,一般都是通過了一段時間的接觸,應該説是多多少少有一些了解的。其實尺度這個問題才是最難把握的:要説相識一場,感情是有一些的。當他(她)向你開口借錢,你要先暗自在心中掂量一下,還要分析一下他(她)的為人,既不能一口拒絕人家,也不可痛痛快快地拿錢給他。。如果他借的數目很大的話,最好就不要借給他了,因為誰掙錢都不容易,為了把風險降到最低,除了要表示一下同情外,還要婉言推説最近手頭也比較緊之類的廢話,讓他知難而退,狠下心,不要擔心會因此而得罪這個朋友;但如果是借的不多,自己完全有能力借給他,那就不妨就借給他,待日後也一定會感激你的雪中送炭,即使他不還了,也是損失不大,花不多的錢看清了一個朋友,又買了個教訓,也很划算的;我是個可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人,一旦最好的朋友向自己借錢,只要家中有多餘的錢就借給他,自己不會因此過上“食不裹腹,衣不遮體”的生活,就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拿給他,根本不會去想他今後有沒有能力還這筆錢。還了更好,不還也無所謂的。好朋友就是好朋友,多年的交情在那擺著呢!人生難得一知已呀,想當初借他的時候就沒指著讓他還。